大魏酒业公司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则
发布时间:
2023-03-25 13:48
规则一:目的范围
1.通过实施本程序对原料、辅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在贮存期间及生产过程中标识的管理,使标识清楚、记录准确,具有可追溯性,便于产品的回收。
2.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料、辅料、机物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在贮存期间及生产过程中的追溯工作。
规则二:部门职责
1.采购部负责库存物资及到货物料、原料、辅料的标识,并保存收发记录。
2.销售部负责成品销售和产品召回的具体工作。
3.生产车间负责制定和实施半成品、成品的标识。
4.质检部负责半成品、成品的质量检验、检测及合格证、标签的发放工作。
规则三:标注程序
1.常用的标识方法有:挂牌、涂色标、打印章、贴标签等。
(1)检验和试验状态分类
①待检—未经检验的产品
②合格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
③不合格—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
④已检待定—以检验尚待判定的产品
(2)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方法
①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可以是:
标记(可与盛放器具结合使用)、标签(可与盛放器具结合使用)、标牌(可与区域放置结合使用)
②各种不同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颜色规定如下:
待检状态的标记、标签、标牌均为黄色。
合格状态的标记、标签、标牌均为绿色。
不合格状态的标记、标签、标牌均为红色。
已检待定的状态的标记、标签、标牌均为白色,并注明“已检待定”样。
③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
待检产品的标识,所有待检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应由所在工序质检员标识“待检”状态。
已检合格产品标识:对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标识“合格”状态。
已检不合格产品的标识: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由质检科标识“不合格”状态。
已检待定产品的标识:已经过检验而检验结果不能马上判定的由质检科标识“已检待定”状态。
2.原料的标识
(1)原料到达本公司,经质检员检验合格,填写检验报告单,卸货后由仓储人员进行标识。原辅料的标识注明品名、分供方名称、入库日期、数量等。
(2)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料由质检部出具检验报告,交采购部进行处理。
3.辅料的标识
(1)辅料到厂后,销售服务部采购人员应悬挂“待检品”牌,同时向质检部报检,质检部将检验结果反馈给采购部、生产技术部。
(2)辅料检验合格后,采购部按规定位置贮存标识,并对辅料产地、规格、数量进行记录。
(3)经检验不合格的辅料有采购部悬挂“不合格品”标识牌,由采购部处理。
(4)机物料标识机物料到达仓库待检区,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检验台帐,并将机物料放入货架区,悬挂标识牌。
(5)半成品的标识工序操作员对不合格工序产品,由责任工序进行标识,无标识的产品一律视为“合格品”,对本工序自检情况做好标识记录,对生产过程各工序产品按其性质标识在盛装容器外壁上。
4.成品的标识
(1)成品由岗位人员根据标识规定在包装内外夹层贴标签,成品包装的标签必须遵照GB718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》中规定的要求,标注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、制造者、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、日期标志(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保存期)以及贮藏方法、质量(品质)等级、产品标准号、特殊标注内容;以及批号、等级、检验员号等,以便于辨别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该批产品属于哪一批货物,是哪一天,哪一班组,哪一关键设备或工艺进行的生产,客户有要求的按协议要求标识。
(2)产品检验合格后,有质检部填写检验报告单,签发合格证标签,一般要等油墨干后再将纸箱码垛,防止纸箱之间相互摩擦而使标识模糊。由运输人员将合格品入库,不合格品见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。
(3)成品的销售由销售服务部建立保留分销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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